坚持“公开选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过严格资格审查,通过“说课+评课”的形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优秀教师。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五华县内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有六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且近三年从事本学段、本专业教学工作。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学业绩显著。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行新课程改革,近三年的教育教学业绩显著,位居全县前列水平。
4.教育教学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科研上取得优异成绩。
5.师德师风高尚,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关心爱护学生。
6.有学科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熟悉计算机操作。
9.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10.符合选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职位表》(附件1)。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受过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应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相关资料到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综合部(902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联系人:曾剑青;联系电话:13723664606。
(二)报考要求
1.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人员提交《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3.按照职位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其他相关业绩材料(含近三年的教学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领取准考证
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说课加评课方式,按照所报职位确定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一)说课
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说课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评课
观看教学视频15分钟,评课10分钟,评课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说课成绩×60%+评课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2023年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职位表》备注说明确定拟选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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