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园区产业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增强园区消防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经梅江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园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专职消防队战斗员1名、驾驶员岗位2名,主要承担园区火灾、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等应急救援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巡查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队执勤。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专职消防队员要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梅州市“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
(三)招聘对象为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GBZ221-2009)规定要求,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违反国家各项政策,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8月22日至2004年8月22日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拥有消防队伍从业和消防灭火救援实操经验者优先录用。
(七)应聘驾驶员岗位必须要持有B2类及以上驾驶证、熟练的驾驶技巧及良好的驾驶心理,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薪酬待遇
(一)录取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工资、五险一金等年收入约6万-6.5万元。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2500元。入职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绩效考核奖。
(三)被装由管理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原则上每月享受7天带薪假期,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8天带薪年假。(因节日安保战备执勤需要时,取消休假与轮休)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2022年8月25日~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对应聘者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二)报名地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东升工业园区)消防所办公室。(联系人:高同志,联系电话:13823852011)
五、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及复印件;④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及复印件;⑤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现场报名后,需要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六、聘用考试
(一)体能测试
参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测评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杠端臂屈伸。
(二)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结束后考核组将按排名综合考虑择优录用。
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消防员职业健康》(GBZ221-2009)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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