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在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所聘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与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近三年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条件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机关后勤服务岗位 |
001 |
1 |
35周 岁以 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行政管理类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取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相关证书; 3、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汽车驾驶经验。 |
注:1.以上数字含本数;
2.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3.工作不具有规律性,特殊情况需接受用人单位安排。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3、报名时间
(1)现场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止,其中现场报名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一路37号一楼。
联系电话:0753-6132072
联 系 人:张先生
4、报名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如超过一页则需双面打印,见附件),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536354069@qq.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报名资料可扫描、拍照,但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
(4)网上报名人员收到初审合格邮件(或电话)通知后,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与网络报名时提交的相同的纸质材料到报名现场确认报名。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
应聘主要测试汽车驾驶技术实操能力,派遣公司组织开展。技能测试成绩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在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第3名有同分者则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报考动机与岗位匹配性、职业技术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等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结合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复审时由用工单位出具介绍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体检、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上情况均相同的,由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再次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中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签订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派往用工单位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
(七)聘用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430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530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年终根据平时工作业绩考核给予一定的绩效奖金。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