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补充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梅州市督导人员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残联《关于印发<梅州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民字〔2021〕12号)精神,决定组织2022年补充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梅州市督导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2名。本次录用人员为专职督导人员,由市民政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实地督导片区划分详见《2022年“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梅州市督导人员岗位需求和督导片区划分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督导人员为提供社会工作督导而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从业经验的社会工作者。督导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3.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水平证书;

  4.具有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一般应不少于4年;

  5.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的“优秀社工”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掌握本土方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6.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薪酬待遇

  人均综合保障经费13万元(税前,含薪酬、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差旅、交通、办公等费用)。

  四、岗位职责

  每名督导人员负责5-8个社工站的督导工作,每月每站开展实地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16小时,具体职责及要求如下:

  1.全面了解所督导的社工站(点)服务区域情况,指导社工开展科学系统的需求评估,制定社工站(点)工作计划;

  2.参与疑难案例的服务研讨,指导社工制定服务方案,及时回应和解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需求;

  3.指导社工站(点)开展服务质量管理、团队建设、志愿服务管理、社会资源链接等;

  4.组织社工以站点互访、工作坊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5.开展实务研究,形成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工作案例、实践方法、服务模式;

  6.宣传“双百工程”相关政策,提出推动“双百工程”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建议;

  7.服从市民政局的工作安排;

  8.不得再兼职其他单位的督导工作,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9.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公示与录用、递补与调剂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1013日至2022101718:0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2022年梅州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粘贴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将报名表(同时提交word文档和PDF文档)和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汇总合并至同一个PDF文档),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mzjcssgk@meizhou.gov.cn。邮件标题及报名表等材料压缩包请以“督导+意向服务片区名称+姓名+投报名表日期”命名。

  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获奖证明、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年限证明(提交社保记录或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等。

  邮件标题命名示范:督导+丰顺县+张三2022/10/14。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是否服从督导服务片区调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报考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方予认可。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名单将在梅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mzj/mzzwgk/tzgg/index.html)公布。不符合条件、未公布面试的人员恕不通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及数据仅作招聘使用。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梅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mzj/mzzwgk/tzgg/index.html)公布。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年限证明(提交社保记录或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和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4.参加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面试人员密切关注省、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按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正常参加面试须: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3)不得参加面试: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面试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

  5.确定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报考志愿确定拟聘人员及其督导片区,在梅州市民政局官网公布并电话通知拟聘人员。

  (三)体检。

  拟聘人员应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费用自理。体检报告PDF格式文件须按规定时间发送至邮箱:mzjcssgk@meizhou.gov.cn。邮件标题及体检报告请以“督导+姓名+发送体检报告日期”命名。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予以录用。

  (四)公示与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在梅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mzj/mzzwgk/tzgg/index.html)进行公示。市民政局与督导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待遇。

  (五)递补与调剂录用。

  在上述工作流程结束后2个月内,如出现岗位空缺情况,由市民政局根据本次面试成绩高低及考生个人意愿统一进行递补与调剂录用。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在组织工作过程中,主办单位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梅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3-22839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梅州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 2022年“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梅州市督导人员岗位需求和督导片区划分表.xlsx

附件2 2022年梅州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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