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五华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应急救援(森林消防)大队队员。由五华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一、工作性质
五华县应急救援(森林消防)大队是五华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主要从事应急救援(森林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梅州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高中(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作战、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且自愿从事应急救援(森林消防)工作;
5、身高165cm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cm,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退伍军人和个别特殊岗位可放宽条件;
7、退役军人、消防专业、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和有应急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
应急救援(森林消防)队员10名(其中司机1名)。
四、报名、资格审核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另报名司机岗位的须提供机动车驾驶证B2牌以上。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经体温监测正常后参加报名,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前14天内不在梅或有离梅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为红码、黄码,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
3、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人:邹焕灵; 联系电话:13826633663。
报名地址:五华县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股(工业二路35号)。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以体能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五华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
(一)体能测试。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进行1000米跑步。
(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请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
六、体检
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一年签一次聘任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人员日常工作管理按《劳动法》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基本工资,工资经费由县财政保障,试用期领基础工资245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的工资(基础工资2450元+绩效600元+岗位工资)(含五险一金),适时适度提高待遇;
(二)工龄工资:合同期满一年以上,月薪逐年增加50元;
(三)统一免费食宿,伙食标准750元/月;
(四)准军事化管理;
(五)每月6天假期;
(六)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表现突出的队员,优先推荐报考事业编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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