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后勤工作需求,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所聘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与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序号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

条件

专业

要求

其他

要求

1

行政文员

001

2

18-30周岁

大专以上学历

不限


1、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注:1、以上数字含本数;

  2、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3、报名时间

  (1)现场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2日止,其中现场报名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一路37号一楼。

  联系电话:0753-6132072;联系人:张先生。

  4、报名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如超过一页则需双面打印,见附件),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536354069@qq.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报名资料可扫描、拍照,但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

  5、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报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根据相关文件执行,由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第三方评鉴机构出题及阅卷。笔试成绩由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后在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第6名有同分者则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报考动机与岗位匹配性、职业技术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等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x40%+面试成绩x60%

  结合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时由用工单位出具介绍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由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体检、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上情况均相同的,由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再次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中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派往用工单位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

  (七)聘用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600.0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4100.0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年终根据平时工作业绩考核给予一定的绩效奖金。

  四、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用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由派遣公司承担主体责任。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由用工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绩效工资处分、终止劳务派遣协议等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空岗递补:招聘结束六个月之内,因解聘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结合用工单位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递补。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36。

  6、本公告由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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