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司法局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人才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结合工作需要,五华县司法局2023年春季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大专以上学历;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后至2005年3月12日前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五华县司法局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同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五华县司法局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16日、17日(共2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五华县司法局3楼政工办(五华县水寨镇公园路81号)。
(三)报考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于2023年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五华县司法局3楼政工办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时间: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五华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情况,录用单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存在不可聘用情形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县司法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一年签一次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的编外合同制人员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管理按《劳动法》进行管理。
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县司法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每月2450元(含五险),下乡、出差、误餐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报考程序的,责任自负。
3.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指引分批进入考场。
4.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0753--4321230。
附件:1.五华县司法局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表.xls
2.五华县司法局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
五华县司法局
2023年3月13日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