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陆河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和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汕尾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陆河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详情

  一、招募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募、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募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计划

  根据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县岗位计划及结合《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1〕11号)有关规定,共吸纳4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工作。

  (二)招募对象优先招募条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困难高校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招募条件

  1.具有陆河县户籍(或者父母双方为陆河县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4.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工作能力;

  6.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范围和工作职责

  岗位范围: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从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服务岗位由县统筹分配。

  岗位主要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四、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6日9:00至18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本次招募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详见原文)报名。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考生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1)报名表;(2)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须提供学籍证明原件);(4)户口簿(个人页及户口本首页);(5)优先聘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证件;(6)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7)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笔试时间及形式

  笔试时间及形式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和“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五、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及“陆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注:笔试时间将与2022年9月30日发布的《2022年下半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同一时间进行)。

  (二)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资格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募岗位的名额以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如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对象进行审核,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名次且资格审核合格,则一同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考生需提供纸质材料(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优先招募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查验审核后立即退还考生)。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

  2.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排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相同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优先聘用:

  ⑴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⑵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

  ⑷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3.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不到50分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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