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阳光学校是一所由汕尾市教育局直属管理,以矫治为主、教育为辅,集义务教育为一体的全寄宿制公办专门教育学校。学校现选址在海丰县赤坑镇原茅湖小学,办学所需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宿舍及饭堂等校舍配套设施俱全,并合理配备了心理咨询室、运动场等功能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汕尾市阳光学校与广东伍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现广东伍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阳光学校驻校教官10名(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含社保医保)7500元/月左右。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征信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获军队重大个人荣誉或重大贡献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五)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有敬业、奉献和合作精神,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执行力;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集体;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安全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六)熟悉各种军事训练科目,有较强的组织训练和团队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七)转业、退伍军人和军校、警校、体校毕业者优先;熟练掌握安全工作、安全演练及保障工作、军体拳、卫生与救护救援工作、军事常识者优先;有矫治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四、工作职责
驻校教官工作实行24小时轮班制,月休假4天,主要承担军事训练、开展学校德育拓展训练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纪律意识;负责管理学生日常学习及生活、培养学生学会集体生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矫正学生不良的行为习惯;维护校园安全、应急、环境卫生管理;协助教师维护课堂秩序;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地点:汕尾市阳光学校(海丰县赤坑镇原茅湖小学)。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提交《汕尾市阳光学校驻校教官报名表》(详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需附上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电子相片。
2.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以报考者报名资料为依据,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核。请报考者务必认真、准确、准时提交个人报名资料,如报名材料有误或不齐的,均不予受理。
2.面试人数按照总招聘人数的1:3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则按照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及条件择优筛选确定,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3.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1.结构化面试(各项军事化管理技能展示和模拟问答沟通等)
2.体能测试:1000米跑(参照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测最新标准,体能测试合格即可,不计入考试成绩)。
(二)考试注意事项
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报考者需按照考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取消报考资格。
1.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约8分钟左右,报考者先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再进入面试室面试。
3.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考试当日公布成绩。
七、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如面试人数不足1:1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依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到低按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体检合格的,政审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按程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备案。在公示期间和资格复核时,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广东伍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如一年内市阳光学校驻校教官职数空缺,可从本次招考未录取人员之中,按照面试成绩择优进行补录。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广东伍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组织和实施,
咨询电话:广东伍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660-3875666,
市阳光学校0660-3813182、
王老师13543161626、
林老师 13692996207;
举报或投诉电话:0660-3813182。
附件:汕尾市阳光学校驻校教官报名表
根据工作需要,汕尾市阳光学校与广东伍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现广东伍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阳光学校驻校教官10名(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含社保医保)7500元/月左右。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征信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获军队重大个人荣誉或重大贡献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五)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有敬业、奉献和合作精神,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执行力;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集体;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安全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六)熟悉各种军事训练科目,有较强的组织训练和团队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七)转业、退伍军人和军校、警校、体校毕业者优先;熟练掌握安全工作、安全演练及保障工作、军体拳、卫生与救护救援工作、军事常识者优先;有矫治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四、工作职责
驻校教官工作实行24小时轮班制,月休假4天,主要承担军事训练、开展学校德育拓展训练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纪律意识;负责管理学生日常学习及生活、培养学生学会集体生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矫正学生不良的行为习惯;维护校园安全、应急、环境卫生管理;协助教师维护课堂秩序;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地点:汕尾市阳光学校(海丰县赤坑镇原茅湖小学)。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提交《汕尾市阳光学校驻校教官报名表》(详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需附上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电子相片。
2.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以报考者报名资料为依据,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核。请报考者务必认真、准确、准时提交个人报名资料,如报名材料有误或不齐的,均不予受理。
2.面试人数按照总招聘人数的1:3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则按照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及条件择优筛选确定,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3.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1.结构化面试(各项军事化管理技能展示和模拟问答沟通等)
2.体能测试:1000米跑(参照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测最新标准,体能测试合格即可,不计入考试成绩)。
(二)考试注意事项
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报考者需按照考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取消报考资格。
1.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约8分钟左右,报考者先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再进入面试室面试。
3.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考试当日公布成绩。
七、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如面试人数不足1:1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依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到低按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体检合格的,政审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按程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备案。在公示期间和资格复核时,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广东伍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如一年内市阳光学校驻校教官职数空缺,可从本次招考未录取人员之中,按照面试成绩择优进行补录。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广东伍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组织和实施,
咨询电话:广东伍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660-3875666,
市阳光学校0660-3813182、
王老师13543161626、
林老师 13692996207;
举报或投诉电话:0660-3813182。
附件:汕尾市阳光学校驻校教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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