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提升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支撑力。现将我区4家见习单位提供的5个见习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16-24岁)踊跃参与。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区登记的失业青年(16-24岁);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电子邮箱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whqzzb@126.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单位。
四、报名应提供材料
(一)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二)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四)就业创业证(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
五、录用办法
本次招募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留意电话通知。
六、见习期间的待遇和期限
(一)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
(二)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660-8255398
附件1.2024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4年3月26日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区登记的失业青年(16-24岁);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电子邮箱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whqzzb@126.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单位。
四、报名应提供材料
(一)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二)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四)就业创业证(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
五、录用办法
本次招募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留意电话通知。
六、见习期间的待遇和期限
(一)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
(二)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660-8255398
附件1.2024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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