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务员1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本公告及《Ⅰ类、Ⅱ类岗位表》所规定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 报考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s://shenshan2023.htirc.cn/)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为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恶意注册、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考等情况,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实名认证。
(二)报考时间
2023年10月26日10:00至11月1日17:00,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重新提交。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务派遣人员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5,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 资格初审
注册报名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文件格式为jpg、png,大小不要超过10M):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扉页及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
6.近期正面免冠全身彩色立姿照片1张;
7.岗位条件有专业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8.岗位条件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或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清单。
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反馈,如收到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提供报考资料等相关内容,请务必在规定报考时间内如实、准确反馈,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将不再接收提交资料。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准考证。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仅限一次);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 线上笔试
Ⅰ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Ⅱ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笔试。
Ⅰ类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70%+《申论》成绩×30%,Ⅱ类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7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二)时间
详见准考证。
(三)考前系统测试
考生应根据线上笔试平台操作流程进行考前系统测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如设备或网络等问题)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成绩公布及合格线
考生可于线上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情况。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 面试
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范围内,按照成绩高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成绩同分则并列入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资格确认
招聘单位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确认面试人选。
(三)组织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 综合测评
八 背景调查
九 体检和公示
(二)检查项目参考公务员入职体检常规项目,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十 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二)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7天内与用工单位签订就职确认书,确定报到期限,最迟不得超过30天。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十一 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二)薪酬福利待遇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事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其它事项
(二)本公告内容和相关提示不代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成为名义上或实质上的用工单位,也不代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与报考人员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三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10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10月31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考生应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在面试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对查核。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等违规行为的,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终止聘用程序。对于已经聘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10月公开招聘事务员Ⅰ类岗位表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10月公开招聘事务员Ⅱ类岗位表
3.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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