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华侨管理区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盘活乡村资源资产,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1名。因第一次招聘未招聘到合适人员,现重新进行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职业素养;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能吃苦耐劳,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有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学历专科及以上,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农业科研生产等相关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公务员,事业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监会成员等在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

  详见《2023年华侨管理区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需经过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定、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应聘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9月29日9:00—10月4日17:00。报名者将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表(附件2)等扫描件和本人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一并发送至邮箱swhqsl@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XX街道XX村职业经理人”命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关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评定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人际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依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由招聘工作专班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次序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如无符合要求的人选,取消本次岗位招录。

  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华侨管理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排名递补下一位应聘人员。

  (七)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招聘村(社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农村职业经理人及团队成员人事档案纳入乡镇管理,组织、工会等关系均迁入所在村(社区)。聘用前放弃的,按考试成绩排名次序进行递补。

  三、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一)工作地点

  报名人员被聘用后,在招聘村(社区)工作,即侨兴街道办事处下辖村(社区)。

  (二)薪酬待遇

  农村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年薪为7.2万元/年(含五险一金、福利费、工会费等),按月度发放。试用期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的65%、剩余35%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一次性补发。绩效工资由所在村(社区)根据事先制定的考核办法及考核情况,以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成果完成度发放。农村职业经理人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期2年(试用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后表现优秀,可由所在村(社区)提出,经侨兴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华侨管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考评,按有关程序可予续聘。

  (三)其他福利

  农村职业经理人符合我区人才引进计划补助条件的,可同等申领相应补助。

  四、其他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资格审查后,将通过邮件、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请报名人员提供本人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同时提供一名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

  (三)对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所有应聘资料,将严格保密,不再退还。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中有关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材料如毕业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事项的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报名首日(即2023年9月29日)。

  附件1:2023年华侨管理区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职位表.docx

  附件2:2023年华侨管理区农村职业经理人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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