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县政府投资县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期间的集中建设管理,代表县政府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简介
岗位职责:协助计划财务部完成内部的财务管理、编制和实施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等有关工作。
岗位要求条件: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
专业要求:会计学。
招聘人员数量: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二)不得报名的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陆河县城朝阳路国税局办公楼四楼(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1份,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报名表内容据实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提供社保流水证明或者其它真实有效佐证材料;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五、考试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报名表,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初审不通过。
(二)确定面试人员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选均为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短信另行通知。未收到面试通知即未入围考核,不再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1.根据招聘岗位的名额依面试成绩高低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其本人按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部门的体检报告单,体检费用由聘用对象自理。对于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3.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将进行公示。
六、聘用程序
(一)拟聘对象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被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二)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同县代建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在应聘成功后具体面议。
八、注意事项
(一)本方案所招聘人员不列入编制序列,属辅助性用工,以合同形式建立劳动关系。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部门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三)应聘人员须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承诺履行新冠肺炎疫情应报尽报义务,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前往报名地点提交资料时候应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持有48小时内广东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本招聘公告由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56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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