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一)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投控”)是汕尾市最大的市属国有企业,围绕“整合资源、培育产业、创造价值、服务城市”发展目标,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4+X”主责主业,拓展土地开发、工程建设、资源利用、文化旅游、城市运营、信息科技、环保工程、人才服务等业务。目前公司资产总额68.22亿元,拥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37家。
(二)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汕尾交投”)是汕尾市市属国有企业,拥有全资和参股企业10家。汕尾交投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建设大通道、振兴大港航、发展大物流”发展思路,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项目投资、新基建项目开发为导向的“3+N”发展模式,积极拓展业务空间,逐步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动企业做强做大规模,不断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汕尾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金控”)是汕尾市市属金融和产业投资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汕尾金控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汕尾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产业投资商”和“资本运营商”的指示要求,秉持“立足产业、深度融湾、管理科学、机制健全”的经营理念,主要投资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产业基金、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和供应链金融等领域,以产业投资基金和融资租赁两大主业为抓手,兼顾做好财政经营性股权受托管理,探索构建集金融股权投资管理、政府投资基金、金融服务、类金融服务和产业投资于一体的业务体系。
(四)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储备粮公司”)是汕尾市公益类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市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和全市驻军粮油的供应配送,是市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汕尾储备粮公司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推动粮食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储粮技术、信息化建设和设备设施等方面处于全市行业内领先地位,着力打造成为全市规模最大、管理完善、种类齐全、保障有力、调用高效的政府储备承储企业。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3年广东省汕尾市“奔向海陆丰”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国有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4.近2年来在我省国有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5.已被我市国有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6.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简历筛查、直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s://www.shanweirc.com/)、汕尾市国资委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gzw/)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简历筛查
1.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3月26日9:00-12:00
地点:陕西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
请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带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
应聘者现场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汕尾市国有企业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
③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除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委培生报考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线上报名。
应聘者线上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与现场报名提供材料一致,将纸质版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打包发送至以下对应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写明“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止,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wtkzhb@163.com
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swjtms@163.com
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swjkgs@163.com
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swscblgs@163.com
2.简历筛查。各招聘单位于现场报名结束后对应聘本单位岗位的应聘者(含线上报名)进行简历筛查。由于本次招聘岗位部分已在近期汕尾市专场招聘会发布,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投递简历应聘者一并纳入此次简历筛选范围。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本单位岗位的应聘者简历进行筛查,并按不低于1:3比例通知入围应聘者参加面试,简历筛查未获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免予笔试,采用直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应聘者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者,则以主面试官的评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主面试官的评分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列为体检对象的应聘者应当选择具备三甲级别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或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广东汕尾人才网、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期间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及福利待遇按各招聘单位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如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四)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26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公告中有关应聘者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经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现场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26日)。
(七)本次招聘笔试、笔试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发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应聘者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八)应聘者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应聘我市国有企业。
(九)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汕尾市国资委:0660-3213362
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660-3333271
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0660-3877787
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0660-8339888
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0660-3330032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2023年广东省汕尾市“奔向海陆丰”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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