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生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临床医生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往届的硕士、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结束之日。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7.协调沟通能力好,服务意识强。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并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考察及试岗、聘用等步骤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1.报名。应聘者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填写并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进入小程序之前请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执业证、资格证、个人简历等扫描件(扫描件大小不超过 1M)。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考试当天请带齐证件原件供现场核对。
2.资格初审及考试通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岗位要求者以短信、电话或公告等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若因填写的手机号码有误导致未收到考试通知,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考试形式。
(1)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2)现场面试采用面对面提问、独立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对象。
4.体检:组织拟聘对象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考察:以试工的形式组织考察(试用期1至6个月)。
7.聘用:考察合格者,办理合同聘用手续。
8.递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663-8211861,18122668009。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区新河路与建阳路交汇处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六楼院部办公室。
一、公开招聘临床医生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往届的硕士、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结束之日。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7.协调沟通能力好,服务意识强。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并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考察及试岗、聘用等步骤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1.报名。应聘者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填写并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进入小程序之前请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执业证、资格证、个人简历等扫描件(扫描件大小不超过 1M)。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考试当天请带齐证件原件供现场核对。
2.资格初审及考试通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岗位要求者以短信、电话或公告等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若因填写的手机号码有误导致未收到考试通知,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考试形式。
(1)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2)现场面试采用面对面提问、独立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对象。
4.体检:组织拟聘对象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考察:以试工的形式组织考察(试用期1至6个月)。
7.聘用:考察合格者,办理合同聘用手续。
8.递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663-8211861,18122668009。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区新河路与建阳路交汇处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六楼院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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