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13名编外人员公告

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院是一家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6月妇幼保健院二甲评审顺利通过,为满足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业务发展的需求,更好的服务我区妇女儿童及周边居民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揭东区公立医疗机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掲东卫〔2023〕71号)精神,经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同意,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院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学历要求

1.护士10名,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护理或助产,具备护士资格。

2.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人员1名,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医学检验技术,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

3.临床医生1名,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临床医学。

4.办公室人员1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专业等条件。

6.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现役军人。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本次招聘公告通过 “揭阳市揭东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地址:aa13687453222@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邮件需上传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止。

(三)资格审查。我院按照招聘职位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报名、测评和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测评环节,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我院电话另行通知。

(五)体检。进入体检的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拟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医院公开栏或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待遇及要求

1.试用期为3个月,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备案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人员合同书》一式2份,工资福利待遇按我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面试、录用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327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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