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校专业教师紧缺问题,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决定组织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留学的应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6.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教师资格条件:应具有高中或中职以上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5.截止报名首日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2024年7月17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将报名所需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每张1M左右)上传,保证清晰度。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考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每页都需扫描。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报考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博(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专业不限。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本科学历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面试资格审核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避免错过报名时间,或因网络等原因影响报名。
4.有关加分规定: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10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揭阳市任大学生村官满2周年以上,截至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10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规定且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期间,向普宁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其中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者,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符合加分规定第二项条件者,应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二)资格初审。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对网上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
(三)报名确认。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21日上午9:00至7月23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6日下午4: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
下载相关软件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6日。
模拟笔试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8日。
3.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取线上“云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APP,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
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线上笔试要求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认真做好准备。未能按时参加线上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笔试总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应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提交准考证、报名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七)面试。
面试采用线上说课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谈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考生在所学专业必修课中任选一节课内容进行说课,面试时间为12分钟。考生面试前须制作PPT课件,并准备说课稿。PPT课件和说课稿均不得出现考生信息,并按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考务人员的通知发往指定的邮箱。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网上说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面试须知等事项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人员。
(八)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名次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使用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38790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招聘监督电话:0663-397932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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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7月1日
原标题:2024年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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