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公告

因揭阳校区发展的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2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聘用方式

聘用制职员为非事业编制,拟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为四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合同期满经学校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合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与人沟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组织能力,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4.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岗位表》。

四、薪酬待遇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按《广东工业大学聘用制职员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薪酬主要包含岗位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三部分。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

1.岗位工资级别根据其所获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确定。

2.工资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学历、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

3.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暑假:14天;寒假:7天,不含法定春节假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学历学位、职称 岗位工资+基础绩效

本科(全日制)、高级工 5050

大专  4050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jyzp@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附件大小请勿超过10MB)。

(三)报名材料

1.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6.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工业大学官网(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拟录用人员需在2024年1月20日前到岗工作,已参加工作的拟录用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港澳台及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11月29日17:00前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七、考试

具体由揭阳校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岗位专业素养与技能。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需报学校核准,如拟录用人选情况与所设招聘条件或岗位职责不相符的,学校可不批准录用。

八、办理入职手续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并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等内容,职员的档案可由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代为管理。录用人员逾期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因应聘者放弃录用或学校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查询。咨询电话:0663-6603123、020-3932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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