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招聘督导人员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揭阳市民政局决定组织2023年公开招聘揭阳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督导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揭阳市“双百工程”督导人员3名,其中1名督导人员主要负责揭西县相关社工站(点)督导工作,2名督导人员主要负责惠来县相关社工站(点)督导工作。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督导人员为提供社会工作督导而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从业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3.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一般应不少于4年。

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的“优秀社工”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名的人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近两年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每名督导人员原则上负责5-8个社工站(点)的督导工作,每月每站开展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16小时。

(二)协同一线社工共同面对服务对象、开展社工服务,以持续、贴身的陪伴支持一线社工成长,在陪伴一线社工开展专业服务过程中帮助其提高政治素养、熟悉政策法规、传授专业知识、实务技巧、掌握与群众打交道的方法。

(三)全面了解所督导的社工站(点)服务区域情况,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指导社会工作者开展科学系统的需求评估,协助制定社工站工作计划。

(四)参与疑难案例的服务研讨,指导社会工作者制定服务方案,及时回应和解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需求。

(五)指导社工站(点)开展服务质量管理、团队建设、志愿服务管理、社会资源链接等工作。

(六)组织社会工作者以站点互访、工作坊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七)开展实务研究,形成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工作案例、实践方法、服务模式。

(八)宣传“双百工程”相关政策,提出推动“双百工程”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服从揭阳市民政局的工作安排和调配,完成揭阳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时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反馈督导工作情况。

(十)不得兼职其他单位的督导工作,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15日上午12: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在揭阳市民政局网站或“揭阳民政”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揭阳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粘贴应聘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须提供电子版和扫描版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人于2023年通过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等相关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但暂未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交相关成绩证明,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件。

4.本人获得奖励、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应聘人员撰写一篇文章,阐述社工督导在我市推进实施“双百工程”过程应发挥何种作用,不少于1500字。

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提交至邮箱:ylk8210292@163.com;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意向揭西/惠来(二选一)+姓名”命名。

(二)审核

揭阳市民政局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列入面试人员范围。

(三)面试

1.面试形式待定。面试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3天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列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不通知)。

2.面试对象在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工职业资格证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督导能力、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用。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揭阳市民政局官网和官方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1.面试成绩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揭阳市民政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项目和标准实施,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为拟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本次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揭阳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落实薪酬待遇。

五、薪酬待遇

人均综合保障经费13万元/年(税前,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奖金、五险一金和差旅、交通等相关费用)。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须于资格复审前获得,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方予认可。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揭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方式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663-8265268

(二)监督和投诉邮箱:ylk8210292@163.com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附件:2023年揭阳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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