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发展需要,更好发挥医院的龙头作用,经揭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揭东区卫生健康局、揭东区人民医院定于2023年6月10日赴韶关学院医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开展招聘。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人数19名,具体岗位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4,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其中:①报考护理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属应届毕业生的需于2023年8月前取得执业资格,否则取消招聘资格)。②报考重症医学科医生或护士的需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师及以上资格。
4. 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享受与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相同等次工资待遇,按制度参加保险,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及初选
(一)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预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电子邮件预报名:电子邮件预报名时间为5月29日至6 月9日,应聘人员应于6月9日前将招聘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并压缩打包发送至揭阳市揭东区卫健局人事股邮箱(jdqwjjrsg@163.com),邮件标题名为:(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专业),并按时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经电子邮件预报名的应聘者应于6月10日9:00~10:00到韶关学院医学院现场(韶关学院医学院英东楼一楼大厅)投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特殊,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应聘者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则不得报考。应聘者到报名现场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贴相片);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在高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6.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三)初选。
现场接受应聘者报名确认,面试报名小组成员通过与应聘者进行交流,了解有关情况,初步审查报名的有关材料后,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由区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织。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由应聘者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为6分钟。
二)面试成绩评定。
每位评委根据应聘者应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情况在全场面试结束后于面试地点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拟聘人选经区卫健局核准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卫健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区卫健局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负责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区卫健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区卫健局核准,在区人民医院及区卫健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聘用。揭东区卫健局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1520(区人民医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3822989001;招聘监督电话:0663-3263655(区卫生健康局)。
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1.揭东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人才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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