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6.除工勤工作岗位外,其他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2日(早上9:00-11:0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1楼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红山前)。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本人须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需提供资料
(1)《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0日-12日(早上9:00-11:00,下午15:30-17:00)。
地点: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1楼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红山前)。
符合岗位条件者,将由工作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五、考试办法
报考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相关待遇
待遇按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工资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8-2311120(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一、招聘对象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6.除工勤工作岗位外,其他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2日(早上9:00-11:0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1楼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红山前)。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本人须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需提供资料
(1)《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0日-12日(早上9:00-11:00,下午15:30-17:00)。
地点: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1楼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红山前)。
符合岗位条件者,将由工作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五、考试办法
报考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相关待遇
待遇按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工资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8-2311120(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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