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招聘专职教练员公告

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专职教练员10人,主要承担民兵训练、专武干部集训、学生军训和预征青年役前教育训练等组训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部队退役军人。2.大专以上学历(含),年龄35周岁以下(退役军官、二级上士(含)以上可放宽至43周岁)。3.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热爱人民武装工作。4.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能胜任组训任教、机关业务处理和值班执勤等工作。
(二)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1.曾因违纪(超过影响期的除外)、违法受过处理的(含服役期间)。2.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监察尚未做出结论的。3.政治考核不合格的。4.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公开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9月5日。2.报名方式:应聘者备齐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潮州市春荣路227号,周六、日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递交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15:00-18:00)。3.报名材料:①填写《潮州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专职民兵教练员报名表》,提供报名表Word文档和已粘贴照片、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请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役证、党组织关系证明和立功受奖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和其他证明材料。4.报名咨询电话:陈参谋,13829087787。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考试人员做好准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统一考试1.考核考察。①共同基础课目考核(50分)。②组训能力考核(100分)。③面试考核(100分)。④办公能力考察(须达合格标准,不计总分)。应聘者考核考察成绩按①、②、③项成绩之和计算。2.审核加分。服役期间荣立过二等功及以上的,有1次的加20分,每多1次加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次;个人三等功的,有1次加10分,每多1次加3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次;中共党员且有班长以上任职经历的加10分;有担任过教练员且有优秀教练员或首席教练员证书的加10分。个人总成绩由考核考察、审核加分之和组成。参加过全国或全军范围大阅兵,以及具备专业特长(航海、通信、防化、防空、工程、特战、无人机等)和长期在省军区系统工作的优先聘用。
(四)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按照总成绩排序,取前10名参加体检与政治考核。体检由应聘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编制职工要求执行。政治考核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网上协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复审。因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拟聘用人员考察试用期为1个月,考察试用期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由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教育管理、工资待遇、权利义务等相关事项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人员待遇(一)工资保险。每月基本工资,月考核称职优秀的增发绩效奖金,选拔为专职教练员管理骨干的每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待遇面议。(二)食宿及服装。工作日,基地统一保障食宿,个人每天缴纳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发教练员服装、标识。(三)休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二)监督举报电话:李干事 1881835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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