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受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到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临聘人员1名。现就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导办员岗位1名。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招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专业和技能;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情况的,不得应聘。
(二)岗位具体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8 年 7 月 7 日后出生);
三、待遇标准
1、临聘人员的经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我市《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经费标准的通知》(潮人社通〔2021〕10号)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待遇:录用临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地点: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市永护路53号)
联系电话:2286154;2285566
报名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9 日
报名要求:报名时应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1寸彩色近照1张。
2、面试与体检
报名人员由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推荐并报送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面试入围者在报送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前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原有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准时提交相关证明的视为放弃。经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参加入职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由本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退回本公司,由本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4、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前,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且无纠纷。若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前述情况,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一、招聘计划
招聘导办员岗位1名。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招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专业和技能;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情况的,不得应聘。
(二)岗位具体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8 年 7 月 7 日后出生);
三、待遇标准
1、临聘人员的经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我市《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经费标准的通知》(潮人社通〔2021〕10号)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待遇:录用临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地点: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市永护路53号)
联系电话:2286154;2285566
报名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9 日
报名要求:报名时应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1寸彩色近照1张。
2、面试与体检
报名人员由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推荐并报送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面试入围者在报送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前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原有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准时提交相关证明的视为放弃。经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参加入职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由本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退回本公司,由本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4、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前,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且无纠纷。若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前述情况,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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