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受潮州市信访局委托,通过潮州人才网发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到该单位工作的临聘人员1名。谨就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具体条件及岗位要求: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为人公道正直,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爱岗敬业,热爱信访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日后出生)。
1.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聘用人员的经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我市《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经费标准的通知》(潮人社通〔2021〕10号)规定执行。经费本科每人每年5.0万元。
2.社会保险待遇:录用临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临聘人员经费中列支)。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小姐/蔡小姐0768-2261413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为主,应聘者须于2023年4月23日17:00前投递个人简历,网上投递失败者可在报名时限内到指定地址投递简历,详询上述联系电话。
应聘者按邮件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或中途擅自离场者视为放弃考试。面试地点与时间: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潮州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推荐并报送潮州市信访局审核,面试入围者在报送潮州市信访局审核前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原有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准时提交相关证明的视为放弃。经潮州市信访局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参加由本公司组织的入职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由潮州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签订年限3年,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潮州市信访局有关工作要求,退回本公司,由本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遵守滨江公司及潮州市信访局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3.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前,应已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务关系,且无劳务、经济纠纷。如若发现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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