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龙湖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龙编办﹝2020﹞6号)等要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

  机关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沟通表达能力强;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日以后出生),汕头市中心城区户籍;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实行月薪制,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龙编办〔2020〕6号)执行,薪酬待遇标准每月3750元(含购买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劳动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四、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等按规定的时间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及职得招聘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择优聘用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和职得招聘网站(https://www.zdzp.cn/)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生须保证报名表填写的资料数据正确,若因自己输入错误影响考试,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上传提交)等报名资料.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由系统发送信息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1.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招聘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而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职得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2.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职得招聘网站公开公布。

  七、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拟聘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职得招聘公开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

  (一)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三)考生若出现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考试: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考生;2.考前8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3.考前5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4.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5.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6.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7.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布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十二、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54-88361471(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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