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汕头市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濠机编办〔2021〕17号)文件精神,汕头市濠江区河浦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百千万工程”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濠江区河浦街道“百千万工程”服务中心于2024年7月25日设立,正股级,(公益一类、隶属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濠江区河浦街道”))。核定购买服务人员数1名,主要承担协助街道做好“百千万工程”涉及的综合协调、文电会务、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统筹对街道机关服务,承担财务管理和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新型城镇化等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02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03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濠江区河浦街道购买服务人员
(二)岗位职责:从事濠江区河浦街道日常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人数:1人。
04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4日之后出生);
8.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为准);
9.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5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濠机编办〔2021〕17号)和《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提高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及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濠府〔2021〕78号)执行,每人每年4.764万元,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或经费补助标准。
聘用人员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涉及缴费的,由个人负责。
注:
1.合同期期间若汕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性调整,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相应增减。
2.合同期期间薪酬待遇随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获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和月薪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原则上两年一签,个人档案由濠江区河浦街道委托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
4.购买服务人员由濠江区河浦街道管理。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由濠江区河浦街道负责,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纳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解除合同、兑现待遇的重要依据。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聘用单位根据被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考核合格,优先续聘。
06
六、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在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sthjhpjd/gkmlpt/index)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至2024年11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2024年度汕头市濠江区河浦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关于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zdzp.cn/p/web/exam/#/?ExamId=6b33ee8e995a4fb0b2d825e7a1c9f86f),打开“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报考人员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130,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3.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须保证报名表填写的资料数据正确,若因自己输入错误影响考试,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上传提交)等报名资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由报名系统发送审核信息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也可通过报名系统登陆个人账号后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07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计而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3.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河浦街道党建办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提交)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报考人员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开公布。
08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09
九、拟聘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开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010
十、岗位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5.递补人选应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011
十一、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濠江区河浦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环节后勤保障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执行。
012
十二、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54-87876089(濠江区河浦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4-87871992(濠江区河浦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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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濠江区河浦街道“百千万工程”服务中心于2024年7月25日设立,正股级,(公益一类、隶属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濠江区河浦街道”))。核定购买服务人员数1名,主要承担协助街道做好“百千万工程”涉及的综合协调、文电会务、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统筹对街道机关服务,承担财务管理和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新型城镇化等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02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03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濠江区河浦街道购买服务人员
(二)岗位职责:从事濠江区河浦街道日常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人数:1人。
04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4日之后出生);
8.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为准);
9.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5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濠机编办〔2021〕17号)和《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提高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及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濠府〔2021〕78号)执行,每人每年4.764万元,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或经费补助标准。
聘用人员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涉及缴费的,由个人负责。
注:
1.合同期期间若汕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性调整,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相应增减。
2.合同期期间薪酬待遇随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获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和月薪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原则上两年一签,个人档案由濠江区河浦街道委托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
4.购买服务人员由濠江区河浦街道管理。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由濠江区河浦街道负责,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纳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解除合同、兑现待遇的重要依据。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聘用单位根据被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考核合格,优先续聘。
06
六、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在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sthjhpjd/gkmlpt/index)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至2024年11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2024年度汕头市濠江区河浦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关于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zdzp.cn/p/web/exam/#/?ExamId=6b33ee8e995a4fb0b2d825e7a1c9f86f),打开“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报考人员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130,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3.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须保证报名表填写的资料数据正确,若因自己输入错误影响考试,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上传提交)等报名资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由报名系统发送审核信息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也可通过报名系统登陆个人账号后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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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计而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3.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河浦街道党建办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提交)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报考人员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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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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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拟聘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濠江区人民政府河浦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开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010
十、岗位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5.递补人选应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011
十一、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濠江区河浦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环节后勤保障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执行。
012
十二、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54-87876089(濠江区河浦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4-87871992(濠江区河浦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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