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条件、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劳动合同制书记员6名(从事司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的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详见《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熟练听、说潮汕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9、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95年7月22日后出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9、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管理方式和薪酬福利待遇
1、管理方式。被聘人员属机关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按照我院同岗位人员现有薪酬标准执行。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30至7月26日16: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考申请。
报名系统:
https://www.sydwzk.cn/gdjpfyzp2024
3、报名材料:
(1)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
(2)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信息页;
(4)上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5)上传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5、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结束3天内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报名结果的反馈,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与内容
1、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考。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1)技能测试
①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②测试内容: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方式为看打,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分数相同的以准确率高者优先。
③成绩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岗位排名。
(2)面试
①确定面试对象: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归纳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
④面试成绩:总分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3)考试总成绩
①总成绩计算方式: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②成绩公布时间: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③确定名次: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我院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就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1、确定资格审核对象:面试对象即为资格审核的对象。
2、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所需审核资料:
(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后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中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A4纸上);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
4、其他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可委托他人代理,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6、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将统一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的顺延递补。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3、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所需提交材料:考察对象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5、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并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我院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在成绩有效期内,出现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空缺的,在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八)聘用
1、确定聘用对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2、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法另行制定),每年考核合格、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三、联系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0754-88565278)
技术咨询电话:88996337
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5:30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政审,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一、招聘岗位、名额、条件、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劳动合同制书记员6名(从事司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的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详见《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熟练听、说潮汕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9、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95年7月22日后出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9、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管理方式和薪酬福利待遇
1、管理方式。被聘人员属机关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按照我院同岗位人员现有薪酬标准执行。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30至7月26日16: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考申请。
报名系统:
https://www.sydwzk.cn/gdjpfyzp2024
3、报名材料:
(1)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
(2)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信息页;
(4)上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5)上传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5、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结束3天内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报名结果的反馈,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与内容
1、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考。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1)技能测试
①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②测试内容: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方式为看打,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分数相同的以准确率高者优先。
③成绩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岗位排名。
(2)面试
①确定面试对象: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归纳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
④面试成绩:总分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3)考试总成绩
①总成绩计算方式: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②成绩公布时间: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③确定名次: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我院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就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1、确定资格审核对象:面试对象即为资格审核的对象。
2、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所需审核资料:
(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后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中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A4纸上);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
4、其他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可委托他人代理,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6、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将统一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的顺延递补。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3、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所需提交材料:考察对象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5、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并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我院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在成绩有效期内,出现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空缺的,在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八)聘用
1、确定聘用对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2、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法另行制定),每年考核合格、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三、联系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0754-88565278)
技术咨询电话:88996337
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5:30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政审,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表
附件2: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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