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南机编发〔2019〕16号)和潮南区人民政府办批示(潮南府办文〔2024〕1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是区委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汕头市潮南广播电视台牌子,是汕头市成立的首个区级融媒体中心,同时也是广东省内第一个与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合作,建立“研究与实践基地”的行政区融媒体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潮南区融媒体中心与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岗前培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个人人事档案管理等事宜,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合同聘期为每年一签,聘用人员待遇薪酬按区有关文件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5天,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潮南区峡山街道金都峡安路口保安广告)。
联系电话:0754-8777936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通过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下载并填写《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名字)、驾驶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考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分析能力、行政职业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的成绩及排名,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面试。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实际工作能力、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考试计分:笔试、面试结束后,采取按笔试50%,面试50%,合计出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依次排名。若末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仍然相同者,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数量等额的体验人员。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列为拟聘人选,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广播电视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754-8777936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发布。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是区委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汕头市潮南广播电视台牌子,是汕头市成立的首个区级融媒体中心,同时也是广东省内第一个与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合作,建立“研究与实践基地”的行政区融媒体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潮南区融媒体中心与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岗前培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个人人事档案管理等事宜,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合同聘期为每年一签,聘用人员待遇薪酬按区有关文件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5天,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潮南区峡山街道金都峡安路口保安广告)。
联系电话:0754-8777936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通过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下载并填写《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名字)、驾驶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考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分析能力、行政职业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的成绩及排名,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面试。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实际工作能力、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考试计分:笔试、面试结束后,采取按笔试50%,面试50%,合计出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依次排名。若末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仍然相同者,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数量等额的体验人员。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列为拟聘人选,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广播电视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754-8777936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发布。
附件1:汕头市潮南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潮南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项工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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