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培育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澄乡振组办〔2024〕6号)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澄海区“农村职业经理人”人才库招聘遴选2名农村职业经理人到试点村开展具体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村介绍及招聘人数
(一)试点村简要介绍
1. 上华镇岛门村土地面积2663亩,户籍人口3731人。2023年岛门村集体经济收入54万元。村致力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盘活100多亩土地资源,建立工业园区,现已引进8家规上企业;谋划200多亩的葡萄产业园,发展农业特色产业。
2.莲华镇下长宁村土地面积1641亩,户籍人口1221人。2023年下长宁村集体经济收入51万元。村致力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盘活约500㎡闲置房屋资源,发展乡村电商行业;盘活村内闲置耕地资源40亩,发展乡村研学产业。
(二)以上两个试点村各招聘1名农村职业经理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职业素养;
3. 热爱三农事业或对家乡建设抱有强烈的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能吃苦耐劳,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有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4. 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68年4月3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5. 具有2年及以上经营管理、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农业科研生产等领域工作经验;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面试)、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告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9:00至2024年4月10日17:00。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gdbckw@126.com(邮件“主题”栏标明:XXX应聘澄海区农村职业经理人)。
3. 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下载并如实填写《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及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提供个人详细工作简历;
(5)2年及以上经营管理、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农业科研生产等领域工作经验及成果的佐证材料等扫描件。
4. 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如实报考;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匹配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的方式向报考人员发送资格初审结果,请报考人员及时查收短信。
(二)资格复审
1.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
2.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双面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学历证书,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5)提供个人详细工作简历,2年及以上经营管理、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农业科研生产等领域工作经验及成果等佐证材料;
(6)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 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的,将通过邮件方式向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查收。
(三)考试(面试)
本次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仪表仪态和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3. 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人选。
(五)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名单将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薪酬待遇
农村职业经理人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一般不超过2年(试用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由试点村与农村职业经理人签署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可由所在村提出续聘,经镇同意后报区综合考评,满足条件的可予续聘。
农村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为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市级财政承担首次聘用期间基本工资,由所在村根据村与职业经理人的具体协议要求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由所在村承担,并根据事先制订的考核办法及考核情况在次年第一季度一次性发放。试用期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的65%、剩余35%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一次性补发。
五、考核内容
农村职业经理人要以推进农村强、农村美、农民富为工作目标,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 村办合作社或村属企业市场得到一定程度的开拓,企业年度营收同比增长不低于5%。
2. 推进农业逐步实现现代化,村民年度收入增长不低于5%。
3.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任务,把农村企业和农村合作社发展起来,村集体年度收入增长8%。
4. 实现农村企业内部管理有序,企业发展前程光明。
5. 其他三农相关事项。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公告不尽事宜由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党政大楼5楼
联系电话:0754-85878291
联系人:蔡夏霓
附件1:2024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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