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不断壮大中高端人才队伍,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的用才需求,潮阳区决定组织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参加2023年11月2日在汕头市万豪酒店举办的“2023年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潮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详见《汕头市潮阳区事业单位参加“2023年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 招聘对象
1.招聘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
2.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取得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岗位表中的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2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11月2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指1973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获聘人员符合我市新一轮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条件的,按规定报经市委人才办审定同意后,享受相应薪酬待遇及相关优惠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为2023年11月2日(9:00-16:00)汕头市万豪酒店“2023年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现场。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1月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3年11月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3)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16:00)。
地点:汕头市万豪酒店(龙湖区珠城路28号)“2023年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
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应聘人员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3.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为: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费用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考察是否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不符合组织人事政策规定的情况。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时间。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汕头市潮阳区事业单位参加“2023年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监督部门: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组织部:0754-89904616;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54-83616931。
附件:
1.汕头市潮阳区事业单位参加“2023年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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