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新溪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专项业务人员6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违反国家政策或治安等管理条例,未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四)新溪街道户籍,并经批准退出现役;
(五)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1978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7日出生)。若有立功嘉奖等或村(社区)工作经验的,可视情况放宽限制;
(七)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基层工作基本能力。
三、薪酬待遇
岗位补贴标准为3200元/月,其余待遇参照村(社区)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新溪街道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新溪街道办事处8栋101):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复印到同一页);
4.毕业证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有立功嘉奖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应对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材料虚假,一经发现则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笔试
1.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人员资料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招聘岗位有关的上级政策和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
1.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四)考察
1.招聘考试期间,街道考察工作小组将采取实地考察,通过面谈了解、群众测评、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考生需提供以下考察材料:
(1)无犯罪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个人登录“粤省事”申请);
(2)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中心目前授权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网银和手机银行APP、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商业银行自助柜员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没有经过征信中心授权的查询渠道都是非法的,有信息泄露风险);
3.考察分数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分数×2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结果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在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街道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费用由新溪街道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七)聘用
1.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组织部门分配到村(社区),与村(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与当届村委会任期一致;
2.任前签订村(社区)工作人员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 退役军人专项业务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犯重大错误的,可由村(社区)解除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相关问题可咨询新溪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0754-8726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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