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职责
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9名。其中,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5名;金平区人民法院5名;龙湖区人民法院8名;潮南区人民法院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95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1日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能熟练听、说潮汕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与专业要求(详见《汕头法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表》,报考人员须于网上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聘用人员明确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岗位所属市、区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2023年8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tcourts.gov.cn/)和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本公告附件《汕头法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按要求内容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连同报名资料扫描件作为附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stfyzpks2023@163.com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资料:①《汕头法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完成网上报名通过初审人员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已在网上报名,却未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提供资料:①上交填写好的《汕头法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本人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整本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的,现场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遗失不补。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三部分。
1.委托第三方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内容:中文录入测试为键盘录入方式,试题分为两部分。
①键盘录入字数约6000字的一篇文字。
②语音试题,应聘人员听潮汕话录音打字,录音时长3分钟。
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准确率及速度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准确率占60%,速度占40%。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高于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笔试(含60分)。考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及名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2比例进入笔试、面试。如综合分数相同的以准确率高者为优先。
2.笔试:
主要考核应试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3.面试:
主要考核应试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4.总成绩计分: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面试占40%、笔试占20%、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占40%相加合计作为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录入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确定名次。任一科目缺考者,视为放弃本次录用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规定标准执行。
七、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不配合体检、考察,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或未在要求的报到时间报到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由市纪委监委驻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88933104
金平区人民法院:88537985
龙湖区人民法院:88996629
潮南区人民法院:87915076
电话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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