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幼儿教师和财务人员共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33个岗位,共106名。其中:中小学教师69名,幼儿园园长4名、副园长9名、幼儿教师23名和财务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A-D类)》。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A-D类)》,其中应届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报名首日无存续人事劳动关系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取得国(境)外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首日无存续人事劳动关系)。
3、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广东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财务人员岗位除外);暂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报名,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以上两类均须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大学专科、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民办学校在聘中小学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报考副园长岗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D05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详见岗位表)。以上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须具备5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现聘用在园长岗位1年及以上或副园长岗位2年及以上,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报考幼儿园副园长岗位须具备3年及以上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现聘用在副园长岗位1年及以上或担任幼儿园教学骨干教师1年及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小学教师按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一类标准执行、幼儿园所有岗位按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二类标准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3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hjjszp2023/ ),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能否通过报名初审,报名结束1天内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3.考生应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考生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审核者须于2023年7月7日9:00起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考试工作规范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执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7月9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通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财务人员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
4.符合政策性加分情况: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即2020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考,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5.笔试结果公布: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濠江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资格审核及面试相关事项届时于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1.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3)Y=1.2X+5(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及时主动提出,可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比例数的,按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
2.资格审核: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报名,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以上两类均须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7)报考C类岗位在编在岗的教师,一律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教育教学经历证明(须盖单位公章);
(8)报考D类岗位中D01、D02在编在岗在聘的幼儿园园长、副园长、骨干教师须提供园长、副园长聘用合同或者教师聘用合同(须盖单位公章),D05岗位须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聘用合同,以上D类岗位均须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9)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核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所有报名审核相关资料用A4胶袋装好提交;
(11)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幼儿园园长、副园长、财务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5.面试纪律: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评委以考生抽签序号登记面试成绩,一律不得询问考生姓名及相关情况;考生进入试室试讲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6.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体检。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濠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非教师岗位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在聘用学校约定五年服务期,期间不得申请调动。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30日内。
拟聘人选需按要求提交资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濠江区教育局 0754—87374617
濠江区人社局 0754—8737550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
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x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