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湖水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畅通我市河长制社会监督渠道,市河长办、团市委拟在全市范围内招募河长制市级社会监督员,积极吸纳青年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等人员,建立河长制社会监督队伍,提高河湖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珍惜河湖、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对象
年龄18—65周岁,身体、精神健康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
(二)热心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河长制公益事业,志愿义务为全市河湖管护工作贡献力量,自愿做好监督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清晰准确表述发现和掌握的情况;
(四)能够使用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传监督信息;
(五)非从事河长制相关工作;
(六)具有河湖管理保护相关专业特长和较丰富工作经验,热心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人员优先选聘。
三、工作职责
(一)对河长、河长制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河湖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成效进行监督,发现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违章及偷排偷倒等问题及时向各级河长办或责任河长反映;
(二)积极宣传有关保护河湖相关法律法规和河长制相关知识,引导全社会参与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
(三)了解收集反映周边群众对于治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
(四)积极建言献策,对河长制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社会监督员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聘期为3年,由市河长办统一发放聘用证书;
(二)市河长办组织培训并评选市级优秀监督员;
(三)聘期内,对未履行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或不能自觉维护社会监督员良好形象者,市河长办可提前解聘。
五、招聘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
工作日9:00—17:00;
(二)应聘人员可在“阳江水务与河长制”、“阳江青年”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在报名表中粘贴一寸免冠照片,未提供照片视作报名无效),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jswhzb@163.com;
(三)市河长办按照聘用条件进行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被聘用人员,并对受聘监督员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河长制市级社会监督员旨在热心河长制工作、助力改善我市河湖水环境面貌,不提供岗位及薪酬。
(联系人:市河长办 刘坤雄,3313389;团市委 谭雅文 ,3350200 )
一、聘任对象
年龄18—65周岁,身体、精神健康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
(二)热心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河长制公益事业,志愿义务为全市河湖管护工作贡献力量,自愿做好监督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清晰准确表述发现和掌握的情况;
(四)能够使用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传监督信息;
(五)非从事河长制相关工作;
(六)具有河湖管理保护相关专业特长和较丰富工作经验,热心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人员优先选聘。
三、工作职责
(一)对河长、河长制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河湖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成效进行监督,发现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违章及偷排偷倒等问题及时向各级河长办或责任河长反映;
(二)积极宣传有关保护河湖相关法律法规和河长制相关知识,引导全社会参与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
(三)了解收集反映周边群众对于治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
(四)积极建言献策,对河长制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社会监督员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聘期为3年,由市河长办统一发放聘用证书;
(二)市河长办组织培训并评选市级优秀监督员;
(三)聘期内,对未履行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或不能自觉维护社会监督员良好形象者,市河长办可提前解聘。
五、招聘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
工作日9:00—17:00;
(二)应聘人员可在“阳江水务与河长制”、“阳江青年”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在报名表中粘贴一寸免冠照片,未提供照片视作报名无效),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yjswhzb@163.com;
(三)市河长办按照聘用条件进行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被聘用人员,并对受聘监督员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河长制市级社会监督员旨在热心河长制工作、助力改善我市河湖水环境面貌,不提供岗位及薪酬。
(联系人:市河长办 刘坤雄,3313389;团市委 谭雅文 ,335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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