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某镇政府招聘

为进一步充实禁毒力量,配优配强禁毒工作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拟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禁毒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主要协助镇派出所侦查毒品犯罪案件、配合镇禁毒办做好日常禁毒宣传、台账整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出生)。

  (四)男女不限,身高不限,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和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阳江市户籍人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聘用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3.招聘单位认为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溪头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662-5561373)。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溪头镇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禁毒工作人员报名表》1张(附件1)。

  四、考试及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计算机基础应用技能测试的形式开展,按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机基础应用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考试时,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参加考试时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场,开考后尚未到达候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溪头镇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自考试完成后3日内在溪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布,并由工作人员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五、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一个月。

  (二)工资薪酬: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3930元包干(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阳西县辅警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能测试、面试、计算机基础应用技能测试、体检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在溪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录用。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溪头镇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禁毒工作人员报名表.doc(见原文链接)

溪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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