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1989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四)男性,身高要求165cm及以上;
(五)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阳西县籍户口,同等条件下属各镇使用的户籍地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从事禁毒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聘用单位认为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办法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禁毒辅助人员7名,具体岗位:织贡镇禁毒办1名,塘口镇禁毒办1名,程村镇禁毒办2名,溪头镇禁毒办3名。
(二)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额满即止;
3、报名地点:阳西县禁毒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楼),咨询电话:0662-5898780,13450502778。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三、考试
(一)笔试
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二)面试
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违法记录等情况,同时对本人道德品质、服务意识、安全意识等整体素质重点考察。
(五)补录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禁毒辅助人员编制,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薪酬:工资待遇参照我县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包干工资3930元/月(含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基本医保、高额医保)。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阳西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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