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关于印发<阳江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阳人社发〔2022〕130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通知》(阳人社函〔2022〕1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计划公开招聘6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择优聘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三)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是指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至报名时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进行界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服务期限及工资待遇

  (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二)2022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相关待遇及资金保障按照(粤人社规〔2022〕21号)和(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执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岗位待遇参照当地(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部分)发放。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一楼(江城区人力资源市场)。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并贴好相片。报名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标准相片4张和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料。

  3、属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等;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并由人社部门进行核验;

  (4)属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并由人社部门进行核验。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现场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试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考生请于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试方式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见面洽谈加现场公文写作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以准考证为准。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综合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cheng.gov.cn/)公布。

  (二)总成绩

  见面洽谈成绩100分,公文写作成绩100分,总成绩=见面洽谈成绩×50%+公文写作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公文写作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公文写作成绩仍然相同的,按见面洽谈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岗位代码2022A002是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非上述情况的则另行组织测试。

  、体检

  体检由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体检合格并通过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补录

  岗位所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补录或重新招募。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进入考点。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报名人员所提供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录取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咨询电话:0662-3103858、310027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阳江市江城区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2、阳江市江城区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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