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202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告

  为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以下简称“粤人社规〔2022〕2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以下简称“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我区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共12名(其中阳东区7名、海陵区2个、高新区3个)。

   二、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三、招募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至报名时2年内)。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被辞退未满5年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2022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相关待遇及资金保障按照粤人社规〔2022〕21号和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执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岗位待遇参照当地(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部分)发放。

   六、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应当优先招募: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三)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①号楼一楼服务大厅(阳江市阳东区湖滨西路21号公共汽车站后面)。

   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插入彩色照片打印、不可手写,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填写)。报名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标准相片4张和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料。

  3、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的(2021年10月9日前登记),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7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复印件。

  4、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被接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

 (三)准考证领取地点、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址: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①号楼一楼大厅;

  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19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7:00)。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电脑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电脑技能测试

   电脑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电脑实操能力。电脑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划定电脑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

   电脑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脑技能测试成绩在阳东区政府信息网站公示7天。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电脑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电脑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电脑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电脑实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电脑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阳东区政府信息网站公示7天。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电脑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电脑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九、体检

   体检由阳东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体检标准。

   十、考察及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凡是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公示不通过的、自动放弃聘用的则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如某一岗位空缺,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其他岗位按总分最高分进行调剂。

   岗位所招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期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补招或重新招募。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十一、公示

   电脑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电脑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在阳东区政府信息网站公示7天。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十二、注意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电脑技能测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应聘人员本人的动态“粤康码”,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

   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务必密切留意网站公告。

  (四)咨询电话:0662-6619639;监督、投诉电话:0662-6616009。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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