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茂名医院(茂名市中医院)是一所创建于1976年,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茂名中医院、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茂名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中医护理技术培训基地、爱婴医院、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全国中医医疗技术协作单位、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单位、中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项目合作单位、全国肛肠疾病防治工程定点医院、中国宫颈癌防治工程定点医院、全国百强中医院。
根据工作需要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广州中医药大学茂名医院(茂名市中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
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1.时间地点:
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茂名市中医院行政楼东梯三楼人事部。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将岗位要求的个人相关资料:《茂名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证书备案表)、学位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行政管理岗位有两年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还需提供社保流水、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现场交到医院人事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和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退回应聘人员。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1.人事部负责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筛选,确定为考核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时间地点。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录取资格。
四、
考核
按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面试 在笔试入围的应聘人员中,按不多于1:5不少于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考官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进行综合考核。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作自动放弃。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
体检和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不予聘用,可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
聘用
(一)聘用程序
由人事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入职时需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二)待遇1.三类工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内每月工资4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待遇按医院规定发放。
2.除三类工外,其他获聘人员为广州中医药大学茂名医院(茂名市中医院)合同制职工,执行我院规定的同工同酬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3.医院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及住房公积金。
八、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7月29日。
2.应聘人员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联系电话:党委组织人事部 0668-2886493。
根据工作需要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广州中医药大学茂名医院(茂名市中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
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1.时间地点:
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茂名市中医院行政楼东梯三楼人事部。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将岗位要求的个人相关资料:《茂名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证书备案表)、学位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行政管理岗位有两年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还需提供社保流水、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现场交到医院人事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和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退回应聘人员。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1.人事部负责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筛选,确定为考核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时间地点。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录取资格。
四、
考核
按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面试 在笔试入围的应聘人员中,按不多于1:5不少于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考官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进行综合考核。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作自动放弃。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
体检和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不予聘用,可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
聘用
(一)聘用程序
由人事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入职时需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二)待遇1.三类工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内每月工资4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待遇按医院规定发放。
2.除三类工外,其他获聘人员为广州中医药大学茂名医院(茂名市中医院)合同制职工,执行我院规定的同工同酬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3.医院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及住房公积金。
八、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7月29日。
2.应聘人员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联系电话:党委组织人事部 0668-2886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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