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供销明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茂名市供销明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全资直属企业。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业务拓展及运营部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拥有物流师资格证者优先;

  3.具备5年以上企业管理或物流管理、市场开拓经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为人正直,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7.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网上下载填写《茂名市供销明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员工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szcjy@163.com,或到公司现场(茂名市茂南区文明北路268号大院1号)提交报名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

  我司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从中选取参加考试的人员。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现场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经历、专业知识与经验、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对综合素质、岗位胜任等方面进行验证。现场实操是考察应聘人员办公软件的应用能力。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

  将在拟录用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按程序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员工将接受全面的工作表现评估,以确保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位。试用期结束后,将根据员工的整体表现和工作成果,决定其是否通过试用期转正。如有需要,公司有权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对其职位或工作职责进行适当调整。

  三、其他事项

  (一)我司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和体检环节的人员,未获以上资格的人员,恕不一一通知。请应聘者正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或多次致电不接等原因联系不到应聘者本人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我司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四)本公告由茂名市供销明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电话:0668-2920789(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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