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茂名市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开展科研项目工作的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项目用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公开招聘科研项目用工3名,应聘人员详细查阅《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项目用工岗位表》(见附件),了解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人数和资格条件等情况。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科研项目用工,执行中心项目用工薪酬标准:3500元/月,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另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1000元/月的人才补贴。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项目用工岗位表》以及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17:30。
2.报名方式:
可采取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的,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将简历、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送到茂名市迎宾一路九号,报名联系人:赵俊生,联系电话:18688369153。
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资料发电子邮箱:624135447@qq.com。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原件备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核)
(4)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业绩成果,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核)
(二)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确认,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考试,接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凭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
笔试内容为实验室及检测常识理论等内容,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实验操作的人选。实验操作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实验操作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选。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实验操作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综合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中心决策小组会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没有影响聘用的情形,应聘人员按照规定及时与茂名市人才集团签订项目用工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项目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所有。
附件: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项目用工岗位表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公开招聘科研项目用工3名,应聘人员详细查阅《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项目用工岗位表》(见附件),了解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人数和资格条件等情况。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科研项目用工,执行中心项目用工薪酬标准:3500元/月,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另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1000元/月的人才补贴。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项目用工岗位表》以及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17:30。
2.报名方式:
可采取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的,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将简历、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送到茂名市迎宾一路九号,报名联系人:赵俊生,联系电话:18688369153。
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资料发电子邮箱:624135447@qq.com。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原件备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核)
(4)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业绩成果,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核)
(二)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确认,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考试,接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凭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
笔试内容为实验室及检测常识理论等内容,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实验操作的人选。实验操作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实验操作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选。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实验操作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综合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中心决策小组会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没有影响聘用的情形,应聘人员按照规定及时与茂名市人才集团签订项目用工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项目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所有。
附件: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项目用工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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