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1954年创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地处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学校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良好。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8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40余人,在站博士后4人。
二、项目介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详情请登录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s://www.nsfc.gov.cn)
三、招募要求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四、支持保障
对获立项资助的申报人,来校后提供以下待遇:
1、国家资助强度100-300万元,资助期限3年;地方给予1:1提供配套资助外,还将给予相应额度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2、学校待遇:
(1)岗位聘任:事业编制,聘教授(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首次职称评审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正高级职称;
(2)薪酬待遇:学校按照薪制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除国家、省、市生活补贴外,学校另行提供相应额度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3)配套科研经费:除国家、省、市经费外,项目获批立项后,学校按一定额度给予配套科研经费;
(4)住房保障:首聘期(5年)提供免房租;
(5)配偶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和现有的岗位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6)团队建设:在团队进人指标、研究生招收指标以及工作空间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博士后招聘不受名额限制;
(7)子女入学:解决子女入学,茂名市中、小学可优先安排就读,提供多重选择;
(8)其他保障:协助办理和认定省市高层次人才项目,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补贴和优惠政策。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依托我校申报项目的人才于2024年4月10日前,与我校取得联系,可发送简历至邮箱:21808960@qq.com(邮件请注明“2024海外优青项目”),或拨打各二级学院电话进行沟通联系。
人才政策咨询:人力资源部人才科,张老师,电话:0668-2923216;
项目申报事宜咨询:科学技术部科技管理科,陈老师,电话:0668-2923353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1954年创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地处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学校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良好。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8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40余人,在站博士后4人。
二、项目介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详情请登录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s://www.nsfc.gov.cn)
三、招募要求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四、支持保障
对获立项资助的申报人,来校后提供以下待遇:
1、国家资助强度100-300万元,资助期限3年;地方给予1:1提供配套资助外,还将给予相应额度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2、学校待遇:
(1)岗位聘任:事业编制,聘教授(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首次职称评审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正高级职称;
(2)薪酬待遇:学校按照薪制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除国家、省、市生活补贴外,学校另行提供相应额度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3)配套科研经费:除国家、省、市经费外,项目获批立项后,学校按一定额度给予配套科研经费;
(4)住房保障:首聘期(5年)提供免房租;
(5)配偶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和现有的岗位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6)团队建设:在团队进人指标、研究生招收指标以及工作空间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博士后招聘不受名额限制;
(7)子女入学:解决子女入学,茂名市中、小学可优先安排就读,提供多重选择;
(8)其他保障:协助办理和认定省市高层次人才项目,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补贴和优惠政策。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依托我校申报项目的人才于2024年4月10日前,与我校取得联系,可发送简历至邮箱:21808960@qq.com(邮件请注明“2024海外优青项目”),或拨打各二级学院电话进行沟通联系。
人才政策咨询:人力资源部人才科,张老师,电话:0668-2923216;
项目申报事宜咨询:科学技术部科技管理科,陈老师,电话:0668-2923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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