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简介
茂名农垦财务共享中心是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为实现垦区财务转型升级,建立统一化、标准化的核算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在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成立的分支机构。中心业务职能主要包括票据审核、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预决算、财务分析等,业务由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茂名农垦财务共享中心财务人员2名。
(二)年龄、学历、资历等条件
1.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94年3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以上学位,要求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3.具有初级(含)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熟悉财务软件,具备一定的电算化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财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被处理,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调查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6日)。报名时请将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个人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mmnkrs@163.com,或者将纸质报名材料直接送至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直接将有关材料送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由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应聘者条件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拟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提前通知考生。
(五)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折算的总成绩,按拟选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若存在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进行递补体检。
(七)确定考察对象。根据体检结果,由集团公司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提交集团公司党组研究,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最终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农垦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不予聘用。
(九)试用及薪酬。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的薪酬待遇参照共享中心同级别人员执行。
四、薪酬待遇
执行茂名农垦财务共享中心薪酬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茂名市官渡四路8号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668-2950260 电子邮箱:mmnkrs@163.com
茂名农垦财务共享中心是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为实现垦区财务转型升级,建立统一化、标准化的核算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在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成立的分支机构。中心业务职能主要包括票据审核、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预决算、财务分析等,业务由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茂名农垦财务共享中心财务人员2名。
(二)年龄、学历、资历等条件
1.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94年3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以上学位,要求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3.具有初级(含)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熟悉财务软件,具备一定的电算化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财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被处理,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调查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6日)。报名时请将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个人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mmnkrs@163.com,或者将纸质报名材料直接送至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直接将有关材料送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由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应聘者条件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拟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提前通知考生。
(五)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折算的总成绩,按拟选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若存在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进行递补体检。
(七)确定考察对象。根据体检结果,由集团公司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提交集团公司党组研究,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最终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农垦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不予聘用。
(九)试用及薪酬。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的薪酬待遇参照共享中心同级别人员执行。
四、薪酬待遇
执行茂名农垦财务共享中心薪酬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茂名市官渡四路8号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668-2950260 电子邮箱:mmnkr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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