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8名,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名额及职责
类别及名额:劳动合同制书记员8名。
岗位职责:从事立案、案件接收移交、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校对印制法律文书、案卷材料整理装订归档、送达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五) 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3月27日至2006年3月26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报考;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高学历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八)聘用后至少在报考单位服务满3年;
(九)须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参加招聘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录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在报考单位工作的,配偶、父母在电白地区范围内从事律师执业的;
(七)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电海街道广南路229号7楼708室),联系电话:0668-5522246。
4.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材料一经收取,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核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学历等)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发布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官网,未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
1.笔试(满分30分)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廉政纪律道德、书记员岗位工作相关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30分(每份试题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考试成绩按30%折算最终笔试得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将于笔试前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2.技能测试(满分40分)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考试方式为听打,考生按照录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以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测试时间20分钟,总分40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将于技能测试前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3.面试(满分3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分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主要测评参试人员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与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将于面试前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期间有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辞职,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录用。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组织考生参加体检。
2.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待定。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相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薪酬待遇
我院聘用人员的薪资待遇为25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按月薪的80%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定级。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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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6日
原标题: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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