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和《关于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高人社﹝2020﹞80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就业,高州市石板镇灯笼坡村民委员会开发并经我局认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发招聘公告,欢迎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报名应聘。
一、岗位情况(详细见附件)
二、报名人员条件
1、脱贫劳动力;
列入精准扶贫、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脱贫劳动力。
2、就业困难人员;
经过镇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内容)。
2、脱贫户(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人身份证、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
五、录用
1、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岗位要求,按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安置排序确定人选。
2、经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3、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直接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注:聘用期限乡村公益性岗位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3年。
附件:2023年高州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第二批次).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原标题:高州市2023年第二批次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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