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指导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量,促进省实茂名学校高速高质发展,拟面向全国招聘高中和小学督学。
1.年龄在62周岁以下的退休教师(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1)全国新高考一卷使用省份地级市(含省会城市所设区)以上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教学业绩或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高级教师。
(2)非全国新高考一卷使用省份地级市(含省会城市所设区)以上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有学科教研组长或竞赛教练经历的高级教师。
(5)正高级教师或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高级教师。
1.年龄在62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3.有教育发达地区优质小学(含民办)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况:
课程教学、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指导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学校根据获聘人员职称和职级,以茂名市同等条件的在编人员年收入标准发放薪酬待遇,学校并提供人才公寓。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起。应聘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须将相关材料图片打包成一个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例:高中语文督学岗位-李XX),按照岗位要求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ssmmzx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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