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茂南区公馆镇中心卫生院决定面向茂南区医疗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一名在编在职临床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共1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3年茂南区公馆镇中心卫生院公开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茂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参加选聘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茂南区卫生健康局505办公室(茂名市茂南区站南路锦华南一街20-30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和现聘岗位等级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
(2)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者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如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或错过报名期限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茂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张双面打印);(2)有效的身份证;(3)毕业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要提供学历认定证明);(4)专业技术职称证(现聘岗位及等级对应的职称证);(5)现聘岗位的《茂南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5)依次排序。
(三)考试
本次选聘初定只进行面试(但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健康局将视报名人数多少有权决定是否加考笔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的,则先后按职称高低、学历高低确定人选;若再次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则按获得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人选。
(四)体检
由茂南区人社局和茂南区卫生健康局按规定组织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茂南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在体检、考察中出现缺额的,将视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的岗位条件及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按招聘岗位级别享受待遇,核定工资。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请应聘者密切留意。
2.本次选聘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茂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6.联系电话: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2536996);茂南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电话:0668-2813026)。
附件1:茂名市茂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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