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融类专业人才1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成立于1950年,迄今已有73年历史。公司是粤西地区最早的施工企业之一,是国家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公司具备承建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古建筑、园林建筑、室内外装修、地基与基础的施工能力。公司全年建 安产值30亿元以上,是高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市企业纳税二十强企业,连续五年被税务局评定为(2018-2022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注册资金1亿320万元。公司机构功能健全,企业制度完善,管理程序规范,具有承揽高层建筑工程的技术人员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目前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古建筑、地基基础、环保、钢结构等专业承包叁级施工资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端正;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往届生需在35周岁以下,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及三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的,专业不限,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专业要求:金融学、投资学。
(五)往届生从业工作经验,须提交从业单位劳动合同和从业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
(六)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企业正式合同制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有企业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新聘用人员入职即享受企业一般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月工资扣除个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自负部分后约5500元左右,未含年度奖金。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高州市环城东路40号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二楼人秘科。
3.报名要求:
(1)限本人现场报名。
(2)需提供: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附件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有关证件原件现场报名核查后即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不退还。
(二)现场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4日,地点: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人秘科。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按时间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经面试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五年,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正式合同制职工;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公告由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负责解释。
(四)报名咨询电话:0668-6664398,邮箱:gzjz6697780@163.com。
附件:1.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人才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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