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新区教师发展中心招聘

为了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中学副校长2名及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岗位
  详见《2023年茂名高新区公开选聘中学副校长岗位表》(附件1)及《2023年茂名高新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对象
  茂名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聘中学副校长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丰富的教学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
  4.应聘人员须具有10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5年以上中层干部工作经历(或曾任股级以上学校副校长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选聘报名首日。
  5.应聘人员须具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具有高中高级以上教师职称。
  6.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①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含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对象、广东省山村优秀教师、广东省乡村优秀教师、广东省乡村优秀教育工作者、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坛新秀、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支教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教师、杰出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师德标兵、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德育先进工作者);②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优秀课例;③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教育教学技能类比赛奖;④近十年有论文在公开出版(有CN或ISSN刊号)的刊物发表;⑤曾任校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学科组长、备课组长。
  (上述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选聘报名首日。
  (二)参加选聘教研员的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附件2)。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应聘人员须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强,能胜任在全区基础教育领域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课程建设与开发、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分析反馈、教育科研等工作。
  5.应聘人员须具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初中高级以上教师职称。
  6.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①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含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对象、广东省山村优秀教师、广东省乡村优秀教师、广东省乡村优秀教育工作者、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坛新秀、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支教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教师、杰出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师德标兵、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德育先进工作者);②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优秀课例;③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教育教学技能类比赛奖;④近十年有论文在公开出版(有CN或ISSN刊号)的刊物发表;⑤曾任校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学科组长、备课组长。
  7.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选聘报名首日。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自行登陆招聘网(https://www.sydwzl.com/gdmmgxqzp2023)按提示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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