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

  因工作需要,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临聘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临聘人员。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大专学历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端正,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专业要求。

  1、汉语言文学专业2名;

  2、会计相关专业1名;

  3、土木工程专业2名(测绘岗位、工程监理岗位各一名);

  4、法学专业1名。

  其中:土木工程专业须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资格,工程监理岗位须具有监理证书、测绘岗位须具有测绘中级工程师资格,法学专业须具有律师职业资格。

  (四)年龄要求为18至40周岁(测绘岗位、工程监理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1日。

  (五)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7日9:00至6月8日17:00

  四、报名方式

  登录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站在“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下载报名表格,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617335986@qq.com。

  邮件以“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格式命名。不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取消初审资格。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该表需下载打印,填写相关信息并承诺签名)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三)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扫描件;

  (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五)职称证书扫描件(没有的可不提供);

  (六)所有提交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PDF格式);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方式及程度

  (一)资格初审

  我单位对每位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如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攻读专业、职称证书、职业技能比赛证书等)择优选定拟参加考试人选。参加考试人员比例为1:3,报名比例不足1:3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均能参加考试,本单位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参加考试人选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根据各相关专业出题,不同专业不同试题。测绘岗位考试以仪器、软件实操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占总成绩50%)。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名次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考察。

  被聘用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网信息公开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两年,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自聘用日期起,考试成绩保留一年,途中有聘用人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空缺的岗位可从入围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中根据岗位实际择优递补。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3800元/月(含五险)。其它福利津贴按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 0668—6613083

  附件: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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